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,杜绝因违规充电引发的安全事故,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学校决定即日起开展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整治工作,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校园安全常态化管理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明确合规充电场所
为解决校内师生电动车充电需求,学校已在以下两处设立专用充电场所,目前均已正常投入使用:
1.公园校区:C区融创楼对面原专用停车区
2.东华山校区:劝学楼外(运动场旁)
请各部门务必告知本部门师生员工,引导其自觉前往上述指定场所进行充电,并注意妥善保管个人财物。
二、严禁违规充电行为
校内所有建筑物内部(含楼道、地下室等)及公共区域,一律禁止“飞线充电”(即从室内拉线至室外充电)、携带电池入楼充电等违规行为。上述行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,极易引发火灾事故。
三、违规处理措施
即日起,保卫处将加大日常安全巡查力度。在巡查中发现违规充电行为的,将采取以下措施:
1.现场处置:立即对违规充电设备进行拍照取证,并予以暂扣收缴。
2.安全教育:违规当事人须接受保卫处组织的电瓶车充电安全教育,并签署《校园电动车安全使用承诺书》方可领回被暂扣设备。
3.资格管理:对于屡教不改或拒不配合管理的,将取消该电动车校内通行授权(通行证/权限),禁止其在校内行驶。
请各部门高度重视,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一位师生员工,并配合做好解释与监督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保卫部(处)
2026年3月25日